遭強迫治療「性偏好」 同性戀男獲賠償
- chinetnews
- Jul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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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訊】大陸河南駐馬店一名余姓同性戀男子被妻子及親屬強行送入精神病院,治療「性偏好障礙」,事後經法院認定精神病院侵犯其人身自由權,判決院方須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人民幣。
余男獲得賠償,是大陸同類案件中的第一例。
大陸媒體報導,2015年10月,38歲的餘男因與妻子婚後感情不和,在簽署離婚協定的當天,被妻子及親屬強行住入馬店市精神病院。
隨後,院方以「性偏好障礙」的名義將余男收治,醫務人員強迫其吃藥、打針進行治療,前後一共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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